我縣LNG項目獲國家能源局復函
2013-08-26 09:48 瀏覽人次:
近日,國家能源局以國能油氣〔2013〕300號文件,下發(fā)《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開展江蘇濱海液化天然氣(LNG)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復函》。
江蘇濱海液化天然氣(LNG)項目擬選址濱海港區(qū),項目總投資111億元,其中一期建設規(guī)模為300萬噸/年,包括1個可停靠26.6萬立方米LNG運輸船接卸泊位、4座16萬立方米LNG儲罐和外輸管道以及相關配套設施。
該項目符合國務院批復的江蘇沿海發(fā)展規(guī)劃,同時也是我省沿海千萬噸級LNG接收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。該項目建成后將成為蘇北地區(qū)的重要氣源和我省應急儲氣調峰的重要保障,成為濱海港承接重大產業(yè)項目的又一個突破,對沿海開發(fā)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。